文章来源:每日经济资讯
继北京、上海、厦门、广州、天津之后,房地产信托的不动产登记审查取得新进展。近日,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宣布,将在南京、苏州两地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。对此,业内专家表示,未来,预计信托资产管理和转让中可能出现的权属纠纷将得到有效解决,我国约30万亿元的信托资产将进一步盘活。
具体来说,江苏省金融监管局、省财政委员会办公室、江苏省委办公厅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开展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业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江苏省税务局对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的申请范围、业务要求和办理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,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。南京、苏州。
与以往一省一地单点探索不同,此次江苏省正式宣布在两市同时试点,让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实践开始产生协同示范效应。从流程上看,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江苏省辖内信托机构在南京市、苏州市行政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,须办理“信托产品预登记—申请签发证明文件—信托登记”流程资产-注册结果反馈”。
《通知》规定,不动产转让给信托,需要办理信托财产登记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委托人和信托机构的联名申请表、信托文件等申请文件,依法依规办理转让登记,并将信托相关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。信托机构完成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后,在登记信托产品时须提交房地产权属证明。信托财产转出时,房地产登记机构根据信托机构及相关当事人的要求办理转让登记,并删除“信托财产”字样。
“不仅流程完善,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在J“江苏双诚还注重信托财产的明确界定和全周期管理的规范。”对此,有行业分析人士认为,这种闭环流程不仅满足了信托公司对财产安全的核心需求,也支撑了后续信托的多元化发展。我们相信,这也将为拓展航运服务场景奠定合规基础。
江苏省自然资源局表示,下一步将指导试点地区规范和推进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,并与省内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确保登记事项规范、准确、完整,进一步强化信托财产的独立性。同时,在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的基础上,积极支持信托机构设计符合多种条件的信托服务模式。打造代际传承、家庭服务、养老保障、慈善活动等场景,推动江苏房地产信托业务规范化、高质量发展。
据中国信托管理协会统计,截至2025年6月末,全行业信托资管规模达32.43万亿元,较上年增长20.11%,首次突破30万亿元,位居保险资管、公募基金之后第二位。
事实上,信托行业已经成为一个大行业,但它是金融子行业之一。然而,信托行业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托登记制度。这不利于规范信托产品的信息披露,也不利于识别信托资产权属关系或在市场上分销信托产品。业内专家表示,持续试点将落实信托资产登记制度的建立,是进一步盘活我国约30万亿元信托资产的重要一步。
“到目前为止,信托资产还没有登记机制,所以存在将信托资产纳入信托的制度性工具。北京、上海、广州推出房地产信托资产登记方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。”资产管理研究员袁继伟表示,这将促进以家族信托为代表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托的发展,帮助信托业回归本源。
注册房地产信托也存在很多问题。永益信托分析师余智表示,税收优惠问题受到了很多关注。例如,在北京,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文件包括契税证明,但目前尚不清楚契税证明是需要委托人提供还是由公司提供。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出具的税务证明,以及登记程序和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也尚不明确。
“从法律层面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,确保与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有效衔接。建议明确信托登记的操作规则、程序和具体要求,确保信托登记成为可能。同时,将梳理《信托法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明确不动产信托资产登记的法律依据。针对信托资产登记过程中的双重征税问题,建议出台信托特别税收政策“明确信托资产设立、存续和终止阶段的税务处理规则,避免双重征税。”中信信托风险管理部周平博士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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